实验动物伦理

 

人类是自然的产物,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,人类在追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,对自然要有敬畏之心,要善待自然及自然所孕育的生命。

医学研究离不开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,可以毫不夸张的讲,人类今天的医学成就是建立在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基础上的。人类在利用实验动物进行科学实验,获得科学研究成果的同时,避免人类自身受到痛苦或伤害,而实验动物却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生理或心理的伤害,甚至死亡。维护动物福利,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要。为此,世界多数国家制定了善待实验动物的法律法规,我国科技部于2006年发布了《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》,意见提出善待实验动物的主要要求和措施如下:

1.使用实验动物进行动物实验应有益于科学技术的创新与发展;有益于教学及人才培养;有益于保护或改善人类及动物的健康及福利或有其他科学价值。

2.倡导“减少、替代、优化”的 “3R”原则,科学、合理、人道地使用实验动物。减少(Reduction)是指如果某一研究方案中必须使用实验动物,同时又没有可行的替代方法,则应把使用动物的数量降低到实现科研目的所需的最小量;替代(Replacement)是指使用低等级动物代替高等级动物,或不使用活着的脊椎动物进行实验,而采用其它方法达到与动物实验相同的目的;优化(Refinement)是指通过改善动物设施、饲养管理和实验条件,精选实验动物、技术路线和实验手段,优化实验操作技术,尽量减少实验过程对动物机体的损伤,减轻动物遭受的痛苦和应激反应,使动物实验得出科学的结果。

3.使实验动物免遭不必要的伤害、饥渴、不适、惊恐、折磨、疾病和疼痛,保证动物能够实现自然行为,受到良好的管理与照料,为其提供清洁、舒适的生活环境,提供充足的、保证健康的食物、饮水,避免或减轻疼痛和痛苦等。

4.不得戏弄或虐待实验动物。在抓取动物时,应方法得当,态度温和,动作轻柔,避免引起动物的不安、惊恐、疼痛和损伤。在日常管理中,应定期对动物进行观察,若发现动物行为异常,应及时查找原因,采取有针对性的必要措施予以改善。

5.实验动物应用过程中,应将动物的惊恐和疼痛减少到最低程度。实验现场避免无关人员进入。

6.在对实验动物进行手术、解剖或器官移植时,必须进行有效麻醉。术后恢复期应根据实际情况,进行镇痛和有针对性的护理及饮食调理。

7.保定(动物实验时采取适当的方法或设备限制动物的行动)实验动物时,应遵循“温和保定,善良抚慰,减少痛苦和应激反应”的原则。保定器具应结构合理、规格适宜、坚固耐用、环保卫生、便于操作。在不影响实验的前提下,对动物身体的强制性限制宜减少到最低程度。

8.处死实验动物时,须按照人道主义原则实施安死术(用公众认可的、以人道的方法处死动物的技术,使动物在没有惊恐和痛苦的状态下安静地、无痛苦地死亡)。处死现场,不宜有其他动物在场。确认动物死亡后,方可妥善处置尸体。

9.在不影响实验结果判定的情况下,应选择“仁慈终点”(动物实验过程中,选择动物表现疼痛和压抑的较早阶段为实验的终点),避免延长动物承受痛苦的时间。

10.灵长类实验动物的使用仅限于非用灵长类动物不可的实验。除非因伤病不能治愈而备受煎熬者,猿类灵长类动物原则上不予处死,实验结束后单独饲养,直至自然死亡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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